7月起,海南将举办“医疗医药服务管理类业务对外接待日”活动

时间:2023-06-12 22:23:06 来源:南海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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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起,海南将举办“医疗医药服务管理类业务对外接待日”活动

新海南客户端、南海网6月12日消息(记者王洪旭 实习生姚均慷)6月12日,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称,为持续优化自贸港建设有关医疗医药服务领域营商环境,主动靠前服务有关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等市场主体,自今年7月起,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将联合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定期举办“医疗医药服务管理类业务对外接待日”活动,集中解决各市场主体反映的问题诉求,听取意见建议。

其中,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疗医药服务管理处、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质量监管科和医保信息系统承建商(医药招采子系统、医保结算系统等)相关业务负责同志进行接待。接待日时间:2023年7月至12月,每月第一周的周三(逢节假日顺延)上午8:30-12:00。接待地点:海口市华海路3号安海大厦七楼(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办公地点)。

资料图:参保人员到窗口办理就医报销事宜。记者 苏桂除 摄

接待业务包括六个方面:医药挂网采购经办服务(包括账号申请、医药挂网审核、保供稳价、价格调整、信用评价等经办业务);医药价格政策(包括医疗服务价格和医药价格等政策解答);药品招标采购政策(包括药品挂网采购、集中带量采购、医药招采价格引导、信用评价等政策解答);医用耗材招标采购政策(包括医用耗材挂网采购、集中带量采购、信用评价等政策解答);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定点药店政策(包含DRG和DIP支付方式改革、医保协议考核、定点药店、双通道和医保编码贯标等政策解答);医保目录和国谈药品政策(包括医保支付标准、国谈药品落地、本省医保药品目录制定、试点药品支付标准等政策解答)。

通知要求,各业务口应及时梳理和建立共性和个性问题清单,对现场能解决的,应及时回应解决;对现场不能解决的,应列入未完成问题清单推送给相关业务口跟踪销号办理,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,确保事事有回音,件件有着落。

此外,海南省医疗保障局提醒,本着“能线上不线下”的原则,请各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优先选择通过“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平台”官网首页电话或相关微信、qq群咨询,线上不能处理的可选择线下办理。《业务需求和问题建议征集表》只需报送一次,相同问题无须每月重复提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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